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xx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区委建设“平安大区”的总体部署,围绕“固基础、求规范、创特色、重监管、强队伍、抓落实”的基本思路,扎扎实实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执法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0起,同比下降10.1%,直接经济损失86.4万,同比下降35.1%,死亡21人,各类事故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国控指标范围之内。其中,工商贸建企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10万,同比下降73.8%;道路交通事故222起,同比下降6.2%,直接经济损失31.88万元,同比下降39.4%,死亡21人;火灾事故17起,同比下降5.6%,直接经济损失44.5万元,同比下降2.4%,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继续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安全生产态势。年内,我区还被市政府评为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先进单位,顺利通过了国家公安部、建设部等六部委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考核,成为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区)”。
一、xx年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制度规范贯穿始终,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根据海曙区经济社会发展“xxx”总体规划,在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海曙区安全生产“xxx”规划》,提出了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现状与问题,确立了今后五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大工程,为最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奠定了基础。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意识,制定了《海曙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能力。先后出台了《海曙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海曙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年内区财政投入达685万元。区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以及区安委会全体成员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修正、完善了各街道办事处和安全生产成员单位xx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标准体系,与26个街道、部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街道、部门也与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全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781份,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机制建设兼治标本,积极探索“高、老、旧、密”区域性安全监管运行新机制。
一是加强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监管。区安监、房管、物业、消防等部门积极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监管力度,综合运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高层建筑专项调查数据,初步建成了高层民用建筑基础数据库;对全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专项培训,对高层建筑入驻企业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地支部编写了高层建筑商务办公楼宇、高层建筑住宅楼宇两个《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在全市范围内首次支部开展了物业系统消防技能竞赛,通过加强物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等各项措施,增强了事故隐患预警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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