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责任赔偿案剖析
【案情介绍】
案例朱某向慈利县公安局请求赔偿案
1997年6月20日上午,湖南省慈利县公安局金岩派出所民警余志勇、胡其兵接到金岩乡南岳村小学教师宿舍被盗710元的报案后,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查看和分析了解后,怀疑是朱某(男,十三岁)和其他三位儿童所为。余、胡二人便将朱某等带到金岩派出所进行审问。在审问过程中,余、胡二人强制朱某做下蹲动作,并用脚踢、打耳光、用烟头威胁等方法对朱逼供,但未有结果。余十分恼火,朝朱的腹部打了一拳,朱当即感到腹部疼痛难忍,趴倒在地上。朱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结论是朱某十二指肠球部前壁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属重伤。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盗窃案侦破后,排除了朱某参与偷盗的情况。余志勇、胡其兵因刑讯逼供、殴打朱某致重伤,被追究刑事责任。1998年4月30日,朱某向慈
1利县公安局请求赔偿。
【法理分析】
(未完,全文共1237字,当前显示3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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