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民族团结研究现状综述
我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研究综述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决定了民族团结教育始终是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工作者要通过不懈的努力,“让学生知道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了解我国的民族政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知道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反对民族分裂,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直是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形式。在新世纪、新阶段,高效地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提升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效果的必然选择。
一、建国后我国民族团结教育政策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团结教育一直贯穿于我国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的整个历程
(一)国家高度重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并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形成了连贯的指导思想
国家教委1987年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学校注意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要求》,文件指出要在小学和初中,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寓民族团结教育于各种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1992年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此文件中将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教育的内容概括为四项,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反对民族歧视的教育,进行无神论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并指出通过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要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和不同年龄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1993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小学德育纲要》,要求小学生“知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1994年中共中央印发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不论是在汉族地区还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教育,大力宣传各族人民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贡献。在各族人民中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3]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了《中学德育纲要》,纲要中规定:在初中阶段要求学生接受“热爱祖国的版图和河山、语言文字、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著名民族英雄、爱国志士、革命先驱、文化名人的教育;„„尊重兄弟民族,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在高中阶段要求对学生进行“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1995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对受教育者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1999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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