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思考
区委办发„2012‟1号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办公室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农村道路上接连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月15日发生在三仓乡境内的7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同时给我们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深刻吸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通乡通村道路不断延伸,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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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但是,受自然条件的制约,通村通社公路等级不高,山高路险,坡陡弯急,加之日常养护跟不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今年元月份在农村道路上接连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有些乡镇和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四长”责任制落实不力。乡镇、村组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底数不清,源头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对低速汽车、拖拉机“黑车非驾”和私家车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制止不力。二是乡镇、村委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虽然乡镇和村上都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构,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对辖区内低速汽车载人现象视而不见,日常巡逻监管工作也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安全教育不扎实。部分乡镇、村社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部分驾驶人思想松懈,安全意识淡薄。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和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四长”责任制,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着农村劳动力陆续外出务工,以及各中小学校的陆续开学,车流人流将进一步加大,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率明显增大。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陇南市预防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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