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思考
屏山县政府副县长雷涛
近年来,屏山县紧抓农村道路建设历史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随着移民迁建总承包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加快推进,大量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屏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压力与日剧增,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日趋明显,因此,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保障向家坝水电站屏山库区顺利按时完成移民搬迁的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通过深入调研,笔者就如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作了一些探索性的思考。
一、现状和特点
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291.589公里,其中乡、村道路占74.9%,实现了100%的乡镇和84.7%的村通公路;有机动车14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员19000余人,有农用车及拖拉机500余辆、农机驾驶员600余人。县道171.065公里、乡道84.525公里、专用公路12.623公里、村道805.193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里程增加、对象增多、压力增大,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违法行为多。通过对近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原因多数在于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能不熟练,无证驾驶、超载严重,兼之大面积农村道路长期处于漏管失控状态,加剧了违法行驶行为。
(二)事故发生多。近年来,我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2009年发生事故564起,2010年发生事故725起、同比上升28.5%,2011年1-3月发生事故174起,同比上升0.3%。
(三)社会危害大。交通事故可致人智力和体力遭受严重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可致家庭因支付医疗费而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可致政府花费更多精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就业等问题,可能引发屏山移民迁建特殊时期其它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负担。
(四)善后处理难。农村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已购买保险的,因保险理赔标准低、时间长,受害群众不满意要找政府;未购买保险的,车主无赔偿能力或事后逃逸,受害群众更要找政府,往往是车主坐牢、政府“埋单”、群众缠访,影响社会稳定。
二、问题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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