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养素质医学学科带头人,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涵义界定
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
4、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考核合格;
5、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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