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好民生民本保障战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保障民生构建和谐
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实施城乡低保应遵循的原则
会)提出详细的家庭情况书面申请;
二、村评: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核实后,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低保政策,研究制
(一)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定适合本县实际的低保办法规定,安排、指导、监督全县低保评审工作,管理使用好低保资金。
二、严格实行“一评两审三公开”的管理制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审批程序分级负责,坚持“动态管理”原则,不搞“终身制”,力求实现“应保尽保”。
三、本着对低保对象高度负责的精神,爱岗敬业,文明办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努力构建和谐低保。
四、加强廉政建设,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严格审批程序、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到位。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打造“阳光低保”,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逐步推进全县低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化。
城乡低保工作服务承诺制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建设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机关。
2、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城乡低保各项工作。
3、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不收人情费,不办人情证,不接受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礼品等,不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4、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凡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低保工作事项、程序、办法、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实行低保工作“阳光”作业。
5、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杜绝有意拖延、推诿、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管理,对违反行政效能监察有关规定,造成行政过错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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