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可视化监管系统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可视化监管系统实时视频信息,传输至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和科区值班室、岗位监控室,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和科区值班室、值班岗位对视频信息进行显示、存储、监管、处臵,并实现双向通讯,可以进行安全确认。矿副总以上领导、科区正职要通过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随时对管辖地点进行视频信息监控。
2、机电矿长对可视化监管工作负总责,机电副总具体负责。
3、通风区具体负责井下所有可视化监管系统的设备及缆线安装、调试、拆除、回收;以及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机房设备维护、调试、安装。
4、保运一区负责井上及井筒内(出马头门后由通风区负责)可视化监管系统设备及缆线安装、调试、挪移、运行维护、回收拆除。
5、机电科是矿井可视化系统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可视化系统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审标准和分值,组织每月的可视化系统质量标准化检查,并评出名次进行奖罚。
6、矿安监处负责可视化系统安全监督的日常考核,参加每月可视化系统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将每月可视化系统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纳入使用单位的安全体系建设考评中。
7、机电科负责提供可视化设备电源搭接点、设备入井防爆检查贴证和机电质量标准化监管,并将可视化监控系统纳入机电检查评比。
8、使用单位负责可视化系统摄像头电源的搭接、负责摄像头使用的照明灯领用、电源搭接;负责可视化系统(通风区初次安装、调试后)的挪移、日常保养。摄像仪、照明灯及支架,通风区初次安装后移交使用单位管理。
9、采、掘、机、运、通、保卫等科区级值班岗位以及矿井主要运输、提升等连续运转系统的岗位司机,必须根据视屏信息对本班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管理。
10、可视化监管系统采集的视屏信息作为事故分析、事故追查和处理相关人员的依据。视频信息须设臵权限管理,严禁泄露。
11、矿井可视化监管系统须保证24小时连续运行。出现故障时,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安排通风区维修人员处理。
12、矿井可视化监管系统安装、拆除由机电科牵头,会同技术科、安监处、通风区、使用单位下达业务联系书、审批安装措施。
13、井下由通风区负责拆除,升井交机电科设备库;地面由保运一区按措施进行安装、拆除工作。
14、可视化监管系统设备、缆线等均应按技术要求安装、敷设。摄像仪、照明设施悬挂稳固,线缆吊挂整齐,电源可靠。通风区、保运一区安装,机电科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
15、可视化监管系统设备、缆线等人为损坏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均应按原价2-4倍赔偿,机电科负责追查和处罚。
16、通风区严格管理本系统装备的使用和更新状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摄像仪、照明设施、线缆等装置的安装与维护
1、下列场所应安装摄像仪和照明设施(1)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口。(2)综采安装、拆除硐室。
(3)掘进工作面迎头、掘进头车场或人员活动集中地方。(4)主、付井上、下口;在用煤仓上、下口。
(5)主要轨道斜巷上、下口及阶段车场入口。强力皮带机头、机尾和给煤机处。
(6)
二、三水平乘人车场。
(7)井下主要硐室。量煤器、炸药库、大泵房、中央变电所、充电硐室、重要采区变电所、紧急避险硐室、抽排泵站等。
(8)具备安装条件的无极绳等主要移动设备。
(9)地面主要生产车间、设备和材料库房、煤场、出入矿井的大门、其他重要场所等。
2、井下摄像仪、照明设施、缆线等安装与设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安徽省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并应符合以下标准:
(1)摄像头前后距离监管现场满足清晰显示的要求。且帮、顶稳定,支护合格。无淋水、尘雾,不阻碍行车、行人和施工行为。
(未完,全文共4995字,当前显示14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