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协管调研报告
土地协管员
加强教育宣传,增强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贯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减少土地与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环境,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营造理解、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培训班,培训村级协管员184人,经过培训,村级协管员充实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增强了协管工作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十分重视村级协管员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当地的条件特点,不断健全村级协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大大提高了村级协管员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包括法制宣传、资源保护、执法监察、地灾防治、日常协管、信访工作。
严格津贴管理,健全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村级协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协管员的协管作用。开展“六无村”“五好”和“优秀”村级协管员创建活动,合理量化村级协管员的管理标准,建立起较为科学的村级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村级协管员作用
一是法律政策的“宣传员”。村级协管员基本能做到重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向群众宣传有关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等政策,耐心劝阻在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积极参加乡(镇)国土资源所组织的“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等宣传活动。
二是执法监察的“信息员”。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本村的村民建房、矿山开采、环境保护、用地矛盾纠纷、地质灾害的情况,并及时将上述动态情况向乡(镇)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站报告,使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制止和解决。
三是违法行为的“劝阻员”。村级协管员生活在村民之中,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进行劝阻,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做好违法行为人的思想工作,把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一方面减少了群众的损失,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的管理秩序。
四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村级协管员了解当地实际情况,风土人情,知道问题的症结,都能起到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
五是地质灾害预报的“监管员”。地质灾害防治村级属最前沿阵地,村协管员在地灾防治中都能发挥主角作用,既当指挥员又为战斗员,经常深入地灾点宣传防治知识,发放地灾防治宣传资料,协助设立地灾警示牌,加强了对地灾点的巡查、监测,并协助地灾户群众的转移、避让和安置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压力大,发挥优势作用难
修建新房是农村多数村民一生中的头等大事,由于大部分农村至今尚未完成村镇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常情况村民建房的申请很难得到批准,村民建房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且经济越发达的地方矛盾越显突出,而村级协管员的工作就处在这种矛盾交锋的最前沿。村级协管员对本村具有“情况明、底子清、群众基础好”的优势,按理可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劝阻、低成本”执法,但因为本村本土,村级协管员与村民终日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有时碍于情面、有时碍于宗族亲戚的关系等,有的村级协管员对报告本村违法情节的积极性不是很高;有的村级协管员认为农村违法建房矛盾突出也有地方政策制定失当的原因,协助执法有畏难情绪。由于有些地方对村民建房问题只堵不疏,村民建房的正当需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矛盾的积淀增大了村级协管员的工作量和环境压力,面对迫于生活需要又无法得到政府批准的建房者,他们经常处在劝阻无力、报告畏难的境地。
(二)履职偏向严重,影响作用全面发挥
实际工作中,不少村级协管员存在履职偏向化、作用发挥不全面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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