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民政局吃拿卡要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祁县民政局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各单位:
现将《祁县民政局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1祁县民政局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
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认真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全省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相结合、与建立健全规范的权力行使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为推进祁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及局下属各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该早批的不早批、办事效率低下、损害民政部门形象等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6种行为:
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等申请,或暗示、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5、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参加各类社团,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考核、升级、达标、评优等活动的行为;
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三、时间、方法及主要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从5月11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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