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层面,有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及历史因素,需遵循其固有规律顺序而积极推进。我国是个缺少法治文化传统的国度,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对法治文化内涵要有正确的认识
法治文化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包括法治精神意识、法治规范制度、法治行为方式和法治物质载体四个方面。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法治文化从结构形态和构成要素上可以分为有形法治文化和无形法治文化。有形法治文化,主要是指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等可视内容。无形法治文化,主要是指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等不可视内容。
由于中国法治文化的缺乏,目前,对法治文化内涵的研究基本都是以西方的法治文化为坐标的,所以,在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过程中,要注重继承吸收传统的法治元素,并大胆借鉴和移植“外来”的先进法治文化,同时使之民族化、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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