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q/tyg·208·01·n-2015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审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提高竣工决算质量,减少损失浪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工程项目审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对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依法办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直接组织实施。特殊工程项目审计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审计部对中介机构承揽的审计项目进行配合和监督。
第四条审计范围
审计部对公司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大维修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审计
(一)可行性研究前期项目是否具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技术经济等指标是否经过多方案比选及科学论证。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安排是否合理;投资估算是否准确。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评价指标是否合理;决策程序是否民主化、科学化。
第六条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
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审计内容:
(一)是否存在应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现象;主要项目的招标方案和招标结果是否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招标程序是否合规,招标文件是否合法、严谨、全面,招标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三)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第七条工程项目造价审计
(未完,全文共2249字,当前显示6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