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晋档党务、村务公开
程家村党务公开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护和落实好农村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务公开是指村党组织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不涉及党的秘密的有关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开。
第三条农村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是“五规范、一满意”,即公开的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监管规范,公开结果多数党员群众满意。
第四条农村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有关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同时又不违背党内保密要求的其他情况。重点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班子开展工作、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和党员服务群众等工作。
第五条农村党务公开的程序。主要为确定公开内容、上报乡镇党委核准、具体实施公开、收集和处理意见和立卷归档等步骤。
第六条农村党务公开的时间。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确
定第
一、三季度首月的10日前为党务公开时间,分别对过去半年的农村党务工作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临时性工作进行公开。
第七条农村党务公开的形式。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村公开的,可采取以固定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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