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 创建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张车政发„2012‟号
关于印发《车站办事处创建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康复站:
《车站办事处创建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一二年四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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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办事处创建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
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张店区创建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2‟37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以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为导向,以科学评估适配为手段,以残疾人满意为标准,积极推进我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高残疾人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各类残疾人基本需求出发,兼顾个性化、多样性的辅助器具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需求迫切的项目开展工作。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探索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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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有效方式,切实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三)实施重点工程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以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为重点,向各类残疾人扩展。开展肢体残疾人、低视力和盲人、听力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服务的同时,对于智力、言语及精神残疾人,利用各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机构开展辅助器具训练、工疗、娱疗等有效的服务。
(未完,全文共2335字,当前显示7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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