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三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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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的主要做法2014-7-1017:29:29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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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和省、州纪委的安排部署,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逐步改变以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1、明确职能,不越俎代庖。着力改变“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一是减少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过多议事协调机构。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很多议事协调机构,导致会议多、文件多,干部陷于文山会海,无法集中精力抓好主要工作,造成本职工作没做好,牵头工作难到位的现象,去年以来,委局逐步减少参与的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机构,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州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加强管理的通知》(州纪发〔2014〕8号)、《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古纪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出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管理的通知》(古纪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分工。20
12、2013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联系县委、政府的工作较多,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主要精力用于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也不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县直派驻单位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驻在单位的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厘清责任,认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确保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是抓政风的责任主体,部门是抓行风的责任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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