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例会是由建设单位主持
梅城正大街、南大街上改下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例会是由建设单位主持要求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0条对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总监要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0条规定的以上七项会议内容督促并协助业主方做好首次工地会议的准备工作。
2、作为监理单位在会议中应着重陈述1根据工程实际明确选用的监理表式建设工程监理表式、市政工程监理表式、水运工程监理表式并阐明监理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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