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法治文化名城建设的建议与思考
法治文化,指一种体现治国理念和规范人们言行的文化精神。扬州市较早提出“建设法治文化名城”的构想,并出台了全国首个《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2011年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写入扬州第六次党代会工作报告,这正是在对法治概念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在共建普适性的社会法治价值观的同时,在地方区域内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用法制来构筑城市制度框架,用法治来引领和保障城市有序运转,用法治文化来渗透人文关怀和价值追求,从而最终实现文明和谐有序幸福的城市发展前景。
一、扬州建设法治文化名城的现状和优势
把“建设法治文化名城”作为扬州城市发展的一种战略目标和治理模式,不仅体现了扬州市党政领导的民权理念和法治思维,也凸显了扬州作为一个古老城市在走向现代法治文明过程中的理性选择和独特优势。
1、历史文化名城的底蕴为法治文化名城建设提供了文化方面的积累。法治建设是一个。
城市品质个性,最终建立一个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法治和文化碰撞交融、社会福祉和个人幸福一体发展的法治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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