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审计科科长职责及内部审计制度
伊犁州奎屯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审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工作。
2、组织起草、制定和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3、制定医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检查、监督审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纪律,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5、接受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二、审计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对本院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2、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院具体情况,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院内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对本院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医院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医院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
(3)办理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8、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审计科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审计科,配备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2、审计科在医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医院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3、审计科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
(3)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经批准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评价。
(5)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6)其它审计事项。
4、办理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
5、审计科的主要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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