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直机关治庸问责第一次督导检查组的汇报2
良好开局
——省直机关治庸问责第一阶段工作综述
湖北日报讯记者徐和平通讯员胡振刚
9月16日报
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启动以来,省直各单位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开展学习讨论,办理举报投诉,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7月29日,省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作出《关于推广武汉市经验在全省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决议》,要求省直机关带头开展治庸问责工作。8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治庸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随后,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办理举报投诉工作办法》、《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明察暗访实施办法》、《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形成了推进工作的“1+3”的总体部署与工作思路。
省直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地税局等单位制定工作日程表,把工作具体到天,责任到人。省委政法委要求每一阶段由纪检组进行绩效评估后转入下一阶段。省民政厅建立了治庸问责的巡查制度和回访制度。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李春明同志任组长,并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
为及时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中明确1至2名联络员,建立联络员日常工作制度。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了10个督导检查组,从“两代表一委员”中特聘了10名监督员,参与第二阶段的督导检查与明察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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