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银行自律推行原则监管银行结售汇业务落实展业三原则初探
附件5
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
之《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展业规范》
(2017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1
一、客户识别..................................1
二、客户分类..................................2
三、业务审核..................................5
四、风险提示.................................15
五、持续监测.................................15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17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17
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20
三、人民币对外汇掉期业务.....................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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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本规范所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其中,掉期业务包含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
一、客户识别
银行代客办理衍生品业务的客户范围限于境内机构(暂不包括银行自身)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个体工商户视同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开展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外投资形成外汇风险敞口,银行可以按照实需交易原则为其办理衍生产品业务。自贸区内注册银行按照自贸区政策执行。
“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包括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
(一)基本信息识别
银行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确保客户身份信息、主体资格真实合法有效。审核途径包括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征信系统、工商登记系统以及实地查访、海外联行或母行协查认证等。
1.对个人客户,银行应获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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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境内个人身份证件、本人或合法代理人签名、联系方式、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职业、个人征信等信息。
2.对机构客户,银行应获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营业地址、联系方式、业务经营范围、贸易方式、境内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等。
(二)经营状况识别
1.审核客户的经营范围和基本业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1)在本行开立本外币账户的情况;
(2)通过银行适合度评估、具有参与银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格;
(3)历史交易记录;
(4)客户注册资本、业务性质与资金交易规模的匹配性。
2.审核客户的信用记录、与银行跨境业务往来情况,包含是否有银行不良记录或受过监管部门处罚等信息。
3.客户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信息是否存在多家企业相同或交叉。
二、客户分类
(一)客户分类
银行可依据以下条件将客户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分为“可信客户”和“关注客户”,作为真实性审核的重要依据:
1.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或资质,并已依法核准登记;
2
3.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4.外汇局货物贸易名录分类情况;
5.是否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6.客户业务规模是否持续稳定;
7.客户历史资金交易往来客户是否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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