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管制进出车辆,规范园区行车速度,使车辆(驾驶人)经申请取得进厂资格,并按照规定停放,使园区行车有序,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通行证
1、凡在厂区内通行的公务车、租赁车、员工自备车、供应商车辆,均需持有“好孩子集团车辆通行证”和“自备车通行证”,方准进出厂区大门及在厂区内通行。
2、车辆通行证分a、b、c三中样式,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各单位申请的类型统一办理。
3、核发通行证表示允许该车辆进入厂区停放,但车辆如发生意外毁损、遗失,本公司不负保管车辆及车内财物之责任。
4、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厂区。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大门无需办理通行证。
6、政府机关、新闻单位、参观团体等在与相关单位核实确认后,无需办理通行证。
二、通行证办理对象
1、本单位公务车、员工自备车。
2、供应商车辆、公司租赁的公务车、公司租赁的厂运车。
3、来宾通行证(临时)。
三、通行证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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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