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三门峡市教育局二〇一〇年一月
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经费。
2.制定平安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年度学校工作计划,有布署、有检查、有总结。全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群死群伤安全事故。
3.按照规定进行决策事项稳定风险评估,不发生因决策失误或处置不当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
4.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种工作信息、报表报送及时。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每月向市教育局汇报1次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5.加强应急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紧急状况能及时启动预案,效果明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学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年必须组织开展2次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6.定期对干部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内部职工全年不发生违法行为和治安、刑事案件。
7.市教育局交办的临时性平安建设工作完成率达100%。
二、安全生产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具体责任人掌握和遵守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
9.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校舍、消防、交通、饮食卫生、安全生产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0.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安全隐患台帐,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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