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
第二条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
(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
(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未完,全文共927字,当前显示2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