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合作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国务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对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健身权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们合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市情概况
合作市是以一个藏汉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和多宗教并存区。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甘肃、青海、四川3省的交汇处。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合作市,于1998年1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于2000年1月18日设立了4个街道办事处。全市现辖6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有38个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居委会、247个村民(居)小组,总人口8.1万人,其中藏族4.4万人,占总人口的54%。
合作市文化体育局在省体育局、甘南州体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人员、全市体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紧密结合本市体育工作的特点,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全面协调全市的体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合作市文体局先后获得甘肃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节优秀组织奖、全省农村体育先进单位、甘肃省全民健身优秀建设站(点)、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多项光荣称号,3人先后获得全省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二、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大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我市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全民健身活动的顺利开展,市上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以市文体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市还召开专题会议,对抓紧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迅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条例》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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