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 新标准化
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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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审
核:科
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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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7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9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1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13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技术例会制度.....................................17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8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9
2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地测专业与设计、生产、采掘区队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关生产安全联系应以委托书形式进行。委托书应有总工程师签字。
一、与技术专业联系制度
1、采区设计所需采区地测说明书,在设计前两天提交委托书。
2、生产区队所需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15天内提交,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30天内提交。
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事先与地测专业联系,商定提交时间。
4、重要井巷工程,应提前3天向地测专业提供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在业务会上商定贯通偏差及有关要求,以便保证地测专业有足够的审核、准备时间。
一、与综掘区联系制度
1、各类巷道开口,生产技术科提前3天提交开工通知单,停工或复工提前2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及时丈量填图和标线。
2、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掘进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3、巷道在掘进危险区前,地测专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掘进队,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贯通巷道,煤巷中在掘进头距20m(岩巷15m)时,必须发
3放贯通通知单,停止一头掘进。
5、巷道的掘进收尺,以测量数据为准,掘进队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6、在掘进前方的老空、老窑、含水层、导水断层和其它突水区,应坚持有疑必探。
7、地测部门按月向综掘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与综采区联系制度
1、回采工作面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专业丈量数据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地测部门应及时发出预防丢煤通知单给采煤队,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2、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应由地测人员根据设计现场标定,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若确因生产需要进行更改,应由设计人员下发更改设计。
3、地测部门按月向综采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4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总、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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