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营造林管理办法(精)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根据《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

第三条

森林管护,是指对纳入天保工程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看管和保护,以及相关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按照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意是主要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森林管护工作,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明晰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森林管护应本着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的原则,根据森林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实行分类管护,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护。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的森林管护项目,要采取措施,将森林管护的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

实施单位要合理安排管护站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管护设备,划定管护人员,做到图册和实地一致。

第十条

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森林管护实施方案,作为组织实施以及安排和护资金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未完,全文共2518字,当前显示8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