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验收竣工报告书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矿井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
项目名称: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
设计规模:
3.0mt/a
设计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级)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乙级)
施工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煤一建六十三处
华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时间:2008年6月27日-----2010年10月9日
申请验收单位:长治煤监分局
验收时间:2011年5月8日~2011年5月10日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
一、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
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司函监察【2011】
25号文《关于委托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函》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组,于2011年5月8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矿井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组分别听取了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建设情况、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概况、安全评价机构对矿井的安全验收评价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情况的汇报,对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字[2010]521号批复的《关于对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变更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局令第6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书》规范文本(煤安监监察[2009]9号)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分组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对井上下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大型设备、作业场所、特殊工种、工程质量认证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验收,形成了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本次验收仅限于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内3号煤层安全设施及条件。
二、矿井概况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瓦斯灾害
根据《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回风大巷揭穿3号煤层瓦斯防治技术研究报告》等有关瓦斯含量资料,矿井3号煤层平均瓦斯含量为11.8m3/min。目前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1.22m3/min左右,相对瓦斯涌出量11.02m3/t,矿井建立了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目前抽采纯瓦斯量为80m3/min左右。
2、煤尘爆炸指数及其爆炸危险性
根据《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井井筒井深490.72m处3号煤层全层样最短自燃发火期实验报告》提供资料,井田各煤层煤尘测试火焰长度为10㎜之间,扑灭火焰的岩粉量为30%。鉴定结果为3号煤层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
3、煤层自燃发火期及自燃倾向性
根据《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井井筒井深490.72m处3号煤层全层样最短自燃发火期实验报告》提供资料,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井井筒井深490.72m处,3号煤层全层样自燃倾向等级属三类,不易自燃。
4、煤层顶、底板情况
3号煤层。位于山西组下部,下距9号煤层55.72-79.70m,平均58.04m。煤层厚4.49-7.17m,平均厚5.65m,井田内3号煤层东厚西薄,含泥岩、炭质泥岩夹矸0-2层,一般1层,距底板约0.78m左右较为稳定(平均厚度0.30m)。资源/储量估算采用厚度4.24-6.65m,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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