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 见
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
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下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创新,通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农村,构建面向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建设对象
全县291个行政村及撤村建居居委会。同时要建立健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形成县、镇(街道)、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三、建设目标及标准
1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分“标准型”、“示范型”、“简朴型”三个档次。全县平均标准型不低于总数60%,示范型不低于总数20%,简朴型不超过总数20%。镇(街道、开发区)具体建设任务另行下达。
标准型。达到“十个一”要求,即一块牌子、一个场所、一台电脑(打印机)、一名以上代办员、一部电话、一套制度、一套办事须知、一本台账、一个公示栏、一张便民服务卡。
示范型。在达到“十个一”要求的基础上,有办事大厅,有至少一名专职代办员,有特色服务项目等。
简朴型。达到“八个一”标准,即一块牌子、一名代办员、一部电话、一套制度、一套办事须知、一本台账、一个公示栏、一张便民服务卡。
四、建设重点内容
(一)办公场所建设。已建成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增挂村便民服务中心牌子。新建的行政村主要依托现有村级办公服务场所,整合利用农村闲臵的礼堂、校舍、仓库等资源,通过实施必要的装修、改建,有条件的行政村还可进行扩建或新建,逐步形成以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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