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备案工作程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
审批项目名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审批收费:不收费。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分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告知五个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申办人应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3、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评价报告;
5、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二)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本岗位责任人员。监督管理一处受理人员。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查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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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