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实
施
细
则
根据《岳西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岳政办[2016]24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每年12月25日前,由业主到所在地乡镇农业(兽医、农经)站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第4条
固定资产投资
1、申报条件
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投资额达到奖补标准的项目。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奖补资金验收表(附表2),固定资产投资清单,项目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基建类需提供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设备类需提供采购合同、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5条
农业招大引强
1、申报条件
获县政府批准实行“一事一议”的重大农业项目,并履行了协议内容。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奖补资金验收表(附表2),县政府批准文件、协议和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6条
主营收入和税收增长
1、申报条件
主营收入年增幅达10%以上,上缴税收1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使用税)、且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同步增长1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征收机关实时扣税业务客户回执、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7条
企业融资
1、申报条件
以土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钢架大棚等生产设施、仓单、保单和应收账款作为反担保抵(质)押物融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与银行或担保公司等签订的融资、担保等合同;反担保抵(质)押物清单;担保费率支付有效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8条
壮大龙头企业
1、申报条件
当年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龙头企业和甲级队批准认定文件。
第9条
品牌建设
1、申报条件
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安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安徽老字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当年参加国家、省级展会并获得金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批准认定文件或证书(奖牌)。第10条
品牌宣传
1、申报条件
当年在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连续做广告1个月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速路高炮广告宣传岳西农特产品的企业(个人);在市外国(省)道或城市的宣传广告牌(平面不小于10米×4米)的企业(个人),广告须标有“岳西”字样。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广告制作合同、发票;在电视台做广告,广告录像片(带电视台台标);在高速公路两侧做广告,彩色广告牌图片(注明具体位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1条
农产品展示展销
1、申报条件
参加省、市、县政府以及省、市农委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县级参展费用由县财政局据实列支。
根据安排参加省、市、县政府以及省、市农委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博览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申报材料
参展主体填写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参展活动展位图片及相关资料。
第12条
“三品一标”认证
1、申报条件
当年首次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有机食品转换认证不享受奖补政策),在农业部门已备案(有机食品需备案),且质量管理、生产技术操作和标识应用等方面无违规记录。
2、申报材料
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证书标注日期为准;有机食品认证需提供备案材料(附表3);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3条
农业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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