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1、基本涵义
是指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员在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的事实、证据和自己的处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请领导审查、批示的一种法律文书。
2、格式和内容
在制作调查报告时,应当如实地将案件事实和材料全面反映出来,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以便领导审批时了解案情,确定处理意见,及时结案。调查报告一般分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部。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
2、案由;
3、组织调查机关、承办人;
4、调查时间;
5、当事人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户口性质;是单位的,写清单位全称、机关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第二部分,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事实,必须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的,综合案件的全部材料加以分析、判断确认了的事实。对于案件中的重要情节和关键性问题要详写。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要突出重点,中心明确,不能平铺直叙。另外,对于当事人认识问题的态度也要加以说明,以便领导审查时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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