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丽乡村考察体会(20170613)
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实践
2014.03.0108:00
来源:《求是》
期号:2014/05
作者:夏宝龙
字号:【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他还强调,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多年来,浙江广袤的城乡大地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农业和农村工作焕发了蓬勃生机和活力。200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顺应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思路政策,确定总体布局,推进工作部署。至2007年,经过5年的努力,对全省10303个建制村进行了整治,并把其中的1181个建制村建设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在此基础上,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作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10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抓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届接着一届干,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一体、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大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到2013年底,全省共有2.7万个村完成环境整治,村庄整治率达到94%,成功打造35个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去年,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浙江桐庐县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扎实有力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画饼”与“做饼”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编制规划,科学把握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做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落地,初步形成了以“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为龙头,系列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编制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分批确定200个省级中心镇、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4000个中心村、971个历史文化村落和2万多个规划保留村,与城镇体系规划一起共同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为骨架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编制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的布局和每类村庄的人口规模、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大拆大建,做到村庄内的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服务设施的合理布点。三是坚持衔接配套编制规划,确保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有机统一,加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相互衔接,实现了县域范围城乡规划全覆盖、要素全统筹、建设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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