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任务分解安监局上报情况
楚雄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楚雄市创建第二批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工作实施方案》中市安监局负责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以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楚雄市第二批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和立项督查表》的通知为依据,认真落实由市安检局负责完成的各项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三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启动创建阶段(2011年5月—7月),把市安监局负责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安监办、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制定方案、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安监系统的干部职工、市安监局直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在日常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中,宣传我市创建第二批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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