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定稿]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检查指导内容
1、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名监测人员。
2、定点监测点的设置和地质灾害监测仪器(锣、哨子、钢尺、裂缝报警器等)。
3、《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本》。
4、气象预警预报、宣传会议等记录本。
5、监测人员签订《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书》。
6、监测预报工作。监测人员联系电话,监测的主要迹象、监测主要内容手段及方法和临灾预报的判断依据。
7、应急避险撤离工作标示牌。预定安置地点、预定撤离路线、预警信号、疏散命令发布人。
8、建立了县、乡、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联系单位和人员)
9、监测人员工作目标。(根据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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