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资源的利用现状及前景1
我国煤炭资源税的现状及其发展分析
摘要。本论文依据我国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分析煤炭资源税的实施现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并从国家和企业的角度分别阐述了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资源税煤炭现状发展
我国的煤炭资源探明储量位居世界第3位,占全世界煤炭储量的13.9%,与美国、俄罗斯同为世界上三个煤炭探明可采储量超过千亿吨的煤炭资源国。同时,我国也是煤炭资源生产与消费大国,煤炭资源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在能源供给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资源税在我国开征于1984年,当初设立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虽然几经调整,但还是比较粗线条的一个税种。最初,主要对开采天然气、石油、煤炭的企业开征,按照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利润部分征税。1994年,我国对原有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形成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扩至7个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盐,全部实行从量计征。2010年7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西部大开发会议上宣布,资源税改革将扩大到整个西部12个省区市,对煤炭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
计征。目前,国务院于2011年9月30日颁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该项决定于2011年11月1日施行。
1煤炭资源税的现状
由于煤炭资源产品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发展导致的煤炭使用需求量上升,以及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等经济外部性问题不断显现,煤炭资源税在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从以下两方面:
(未完,全文共3124字,当前显示6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