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报告电子汇交排版要求
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根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版)(以下简称《调整版》),结合各地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各省级汇交到部的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提出以下要求:
一、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
以县为基本组织单元的基本农田数据库经省预检后,分批汇交到部,汇交材料应包括纸质的加盖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章的报送公文1份和汇交资料清单1份、电子成果数据1份。
电子成果数据包括本批汇交的省级数据库建设文档、本批汇交的数据库成果及其数据库说明文档。
(一)省级数据库建设文档
包括本批汇交的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最后一批需对全省情况汇总)、数据库预检报告和汇交资料清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说明本批汇交的基本农田数据库总的建设情况,包括本批汇交的市县名单、本批各市县数据库建设基本情况等等。数据库预检报告说明省级对本批汇交的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的预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方法等等。汇交资料清单包含本批汇交的各市县资料文件的汇总列表。
各文件均采用pdf格式,命名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6
1
位)+第xx(2位数字)批+文档类别.pdf”,其中“文档类别”可取“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或“基本农田数据库预检报告”或“基本农田数据库汇交资料清单”。
(二)分县数据库成果及其说明文档
分县的数据库成果按照《调整版》的规定内容,以县为基本组织单元汇交,包括所属各县级基本农田数据库的空间要素、非空间要素和元数据等,具体参见《调整版》中的数据库信息分类体系表和相关数据库结构定义。数据库说明文档包括各县级数据库有关情况说明、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记录等。
1、数据库空间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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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