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库底清理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清库验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水库蓄水淹没(影响)线以下应迁移居民已全部安全迁移至库外,移民生产、生活已得到妥善安置;
(二)水库蓄水淹没线以下各类实物已全部查明并经产权人签字确认,有关方面对实物补偿无异议,移民个人实物按有关政策规定补偿到位;
(三)水库蓄水淹没(影响)线以上水库周边原有居民点和移民安置点的专业项目设施功能已全部恢复;
(四)建(构)筑物清理、林地(林木、灌木)清理、卫生防疫消毒清理、易漂浮物清理、特殊清理等各单项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水库蓄水前的水质监测工作已完成;
(六)初步验收提出的整改内容已全部落实,达到验收要求;
(七)其他条件。
二、申请验收应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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