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宜丰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汇报
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渝府发„2006‟97号
建国以来,为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兴建了一批大中型水库。经国家核定,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市68座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为40.53万人(含在建工程未搬迁农村移民);三峡水库农村移民35.04万人(人数还需国家进一步核定)。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库区移民,“舍小家、顾大家”,为全国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自然地理条件限制,我市大中型水库60%左右的农村移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其中约16%的移民人均耕地不足0.3亩,大多数水库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据初步统计,2005年我市水库移民人均纯收入仅1656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9%,水库移民年人均纯收入在944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水库移民总数的58%(其中人均纯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占水库移民总数的23%)。移民安臵区基础设施落后,普遍存在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臵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大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加快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使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三峡工程、水利工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农村移民,中央、市级和区县(自治县、市)水库农村移民。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组织实施、分级负责。
—坚持统一政策,实事求是,移民受益。
(三)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农村移民贫困问题,加快库区和移民安臵区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增加移民收入,不断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到2010年,全面解决水库农村移民温饱问题,库区和移民安臵区耕地灌溉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户通电率达到100%,村村通公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进实用技能培训,农村移民富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就业,建立和完善村级医疗点,加大库区和移民安臵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解决生态环境脆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全面解决库区和移民安臵区基础设施滞后、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切实做好开发性移民工作,使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二、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方法
(一)扶持范围及对象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市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臵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搬迁安臵人口。在扶持期内,市对各区县(自治县、市)2006年6月30日前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含在建工程未搬迁农村移民)一次核定,不再调整。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扶持标准和期限
1.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臵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安臵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安臵之日起扶持20年。
(三)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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