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保监会行文的通知
保监办发[2000]3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各保险学会,各保险行业协会,各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
为理顺保险机构与保监会之间的行文关系,规范保险机构向保监会行文,提高公文质量和办事效率,保监会于2000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保监会成立以来各保险公司与保监会之间的公文运转和处理情况,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就加强公文工作书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认为,公文处理工作反映出一个单位的办事作风、工作质量和运作效率。保险业是一个信息密集的行业,只有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才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现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及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将各保险机构向保监会行文规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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