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三个问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温总理的讲话,发出了加快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的明确信号。去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有了一部行政法规,为解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提供了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相较之下,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民房屋拆迁的补偿,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和补助水平,已经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实际和农民生活的需求,迫切需要就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进行新的立法。去年8月,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部正在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并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化解征地矛盾。结合温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可以相信,目前已进入起草阶段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明年很有可能正式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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