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会干部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内容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长春办事处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要求,已在长春地区推行以下保障计划,简介如下:
一、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1、保障期限为一年。
2、保费。40元/份。
3、参保条件。18-60周岁的在职职工。
4、保障责任。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或死亡可获得最高为两万元的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1、保障期限为一年。
2、保费99元/年。
3、参保条件。18—60周岁的在职职工,且所在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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