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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与思考

近几年我市出现的矛盾纠纷中,以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等矛盾最难调解,也最容易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为解决传统调解模式的弊端,结合今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我们积极探索建设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下面,结合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实践,谈谈我对这一课题的思考。

一、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主要抓好五个环节。首先,统一思想抓筹备。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充分论证。市委书记张社教多次带领市委主要领导到司法局及相关单位调查研究专业调委会工作;二是取得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力量。如司法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专业调委会筹建工作,使市委、市政府认识一致,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市委政法委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公安、环保、司法、劳动、卫生、建设、规划、房产、国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确立了建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牵头单位、参与部门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业调委会的阵地建设、经费保障、筹备工作等;市委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1]8号),明确提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医患纠纷、联合专业的六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综治委牵头多次招集人保、平安、太保、阳光财保、中华联合等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就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对接进行探讨。三是组织考察学习。为学习借鉴外地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经验,2010年3月26日至4月1日经市委同意,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刊江办事处、大法寺镇、石佛寺镇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司法所长组成学习考察组,赴浙江省富阳市、慈溪市、玉环县就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了为期5天的考察学习活动,分别考察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医疗纠纷专业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2010年10月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卫生局的相关负责同志赴汉川、应城专门考察学习了医疗纠纷专业调委会;2011年5月市司法局、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同志又赴钟祥、宜昌考察学习了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通过考察学习,借鉴了外地的先进经验,增强了建设武穴市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信心。

其次,紧贴实际建组织。根据我市近年来最易产生重大疑难纠纷与突发事件的行业和领域,在巩固现有“市、镇、村、组”矛盾纠纷四级调解网络、公安派出所“三调联动”组织和镇处社会联动维稳中心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把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在5至6月份先后组建成立了六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为武穴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武穴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武穴市房屋拆迁人民调解委员会、武穴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武穴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武穴市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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