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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溺水事件

联络镇人民政府

关于高滩水库两名学生溺亡的报告

2014年6月7日下午,两名学生(陈春蓉、女,刘俊、男)在我区联络镇高滩下堰水库溺水死亡。事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联络镇政府、学校、学生、死者家属代表及区级相关部门参加调查,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6月6日,自贡市二十五中学校陈春蓉、刘俊、殷德友、甘永杰、包秀莲和明禹轩等6名学生(初一年级5名、初三年级1名,均为未成年人)商定于次日(6月7日、星期六)到高滩水库旁玩耍。6月7日下午1时许,6人在联络中心校门口集合,随后步行到高滩水库旁玩耍。下午3时许,途经高滩下堰水库(小地名:苍半头)时陈春蓉陈称热,到水库边石头上洗脚,同行的同学让其小心点,陈春蓉称马上起来,在起来的瞬间,由于石头上有青苔,陈春蓉滑入水库。同行的同学刘俊(会游泳)就立即跳入水库救人。刘俊跳下水后,被陈春蓉抱住,二人在水中挣扎。同行的其他同学立即找来一竹棍让落水同学抓住,但竹棍太短,未够着,同行同学又到几米远外山坡上折树枝,返回后,见落水二人已经沉入水中。随即,同行的包秀莲、明禹轩到间隔150余米远的水管所找人帮忙,另两名同学留在现场。约十分钟后,包秀莲、明禹轩找1

到在高滩上堰水库钓鱼的陈利君等二人返回落水点。陈利君等两人见溺水时间过长,且自己水性不好无法施救,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明禹轩电话通知同学张某某,让其通知陈春蓉家属,张某某又叫在街上居住的同学明某某到联络街上茶馆里找到陈春蓉父母。10多分钟后,陈春蓉父母等人赶到现场开始打捞。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彭行在下午3。24分接到了自贡市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立即与报案人取得了联系,考虑到进入水库库区的道路狭窄,彭行搭乘了一辆摩托车赶往出事地点,1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见几名群众正在下水打捞,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维护现场秩序,参与组织打捞。两轮司机李伯良立即参与打捞,几分钟后,陈春蓉被打捞上岸,陈春蓉家属及乡村医生李发友当即采取急救措施,三四分钟后刘俊被打捞上岸,帮忙救助的群众罗明益对其实施胸部按压急救达10余分钟,但无任何反应。随后,陈春蓉被其父母用两轮摩托车送往镇卫生院抢救。派出所干警同中心村主任明相涛等将刘俊抬到了200多米远的库坝公路边上,要求现场围观的摩托车、三轮车和轿车司机帮忙将刘俊送到医院抢救,但均被以“不拉死人”为由遭到拒绝。之后,再次返回现场的两轮司机罗明益才将刘俊送往镇卫生院。

联络镇政府值班人员在下午4时许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分别赶赴溺水现场和镇卫生院组织抢救。联络镇卫生院和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120的急救医生实施急救无果,医院急诊急救登记记录:“陈春蓉,16:15时背入我院求救,患儿无意识,双侧瞳孔散

大,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无搏动,呼吸消失,心跳消失”,“抢救至16:45患者仍无呼吸心跳,双侧瞳孔散大不同圆,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无搏动,心电图监测无反映,呼吸心跳停止死亡”;“刘俊,16:40时送来我院,双侧瞳孔已散大,颈动脉搏动消失,生命特征未测得”,“经抢救仍未测得生命体征,心电图监测无反应,于17:10宣布死亡”。

二、我镇所做的工作


(未完,全文共3999字,当前显示13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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