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消防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客列车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旅客列车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与行车安全并重,切实做好旅客列车安全防火工作。
第三条旅客列车消防工作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旅客列车的消防安全,由旅客列车客运、车辆等单位和部门负责,铁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旅客列车应建立由列车长为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长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工作部署,每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安排消防工作。
(二)组织车班乘务人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定期进行考核,人人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建立车班消防安全考核制度,检查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做好对旅客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措施,组织乘务员认真开展查堵工作。
(六)制定和完善扑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明确分工,定期演习,熟练掌握。
(七)建立列车消防安全台帐。消防安全台帐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摘抄件);
2、列车编组及乘务人员概况;
3、列车防火组织;
4、扑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5、防火安全会议和活动记录;
6、乘务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乘务人员上岗证登记;
8、餐车炉灶清扫记录;
9、三乘联检记录;
10、消防器材登记。
第三章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六条旅客列车乘务员应落实本岗位的防火责任制;
(一)列车长岗位防火责任制
1、负责领导、指挥列车工作人员实施本规定,接受上级的消防检查;
2、负责组织旅客列车各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3、主持召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4、组织乘务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5、组织列车“三乘联检”,检查各项消防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制止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6、组织乘务人员向旅客宣传列车防火安全知识,督促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工作。
(二)乘警岗位防火责任制
1、负责列车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在列车长领导下对乘务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乘务人员的防火灭火技能,督促乘务人员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
3、依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制止和处理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4、在列车长领导下做好列车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保护现场和调查取证;
5、参加列车“三乘联检”。
(三)车辆乘务员岗位防火责任制
1、负责列车上的电气和消防器材,自动报警等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2、列车运行中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发现隐患故障及时处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列车终到后做好技术检查、交接工作;
4、列车发生火灾,必要时应及时做好列车分离;
5、参加列车“三乘联检”。
(四)列车员岗位防火责任制
1、严格遵守列车防火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落实防火措施;
2、负责车厢的火灾预防,管理好用火用电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向列车长报告;
3、掌握常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和识别方法,做好查堵工作;
4、对在不吸烟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
5、发生火灾时,按应急方案要求及时扑救。
(五)广播员岗位防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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