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所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所、办)务会议制度
(试行)
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安排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进一步规范部门权力行为,促进部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廉政安全系数,特制定中心科(所、办)务会议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科务会”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及效率原则,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部门内部决策规则,提高工作效率。
二、科务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和中心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部署科(所、办)总体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领导确定的专项重要工作。
(三)研究科(所、办)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工作计划等。
(四)研究议定事关科(所、办)的重要文件的内容。
(五)研究分析科(所、办)各项工作进展状况,并找出问题,制定措施。
(六)研究批复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相关科室的请示、报告及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有关应提交中心办公会、党委会确定的相关问题。
(八)研究推荐科(所、办)职工的表彰奖励及处分等其它重要的事宜。
(九)其它需要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科务会的主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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