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公路工程竣交工联合验收
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
[2004]446号
交公路发
[2004]446号颁布机构:交通部颁布文号:颁布日期:2004-08-13
更新时间:2004-09-06实施日期;浏览字号:【大中小还原】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4]446号
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该《办法》,做好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客观、真实地评价工程质量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核心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抽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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