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塔拉镇中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开鲁县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支部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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