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研究报告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三农”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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