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使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三、适用范围
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均应遵循本规定。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的管理。
四、人员出入管理
1、本公司人员
(1)上下班时间。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主动出示胸卡,并在考勤机上打卡,接受保安的查验,方可进出公司。未携带胸卡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应主动向保安说明,待保安与所在工作部门联系,确认系本公司员工后,方可进出公司。
(2)正常工作时间。因公因事外出,需填写《人员临时出门证》,经部门直属领导审批后交保安,当班保安签注出厂时间;事毕回厂时,由当班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如遇异常情况应即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处理。工作时间内人员进出厂门均需打卡。
(3)离职员工。按规定出具《人员临时出门证》,如携带物品出厂,保安应通知行政部一起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后方可放行。
2、参观人员
(1)政府机关、代表团、人民团体等进入公司参观时,由行政部填写《外来单位参观申请表》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参观人员佩戴参观证,由相关部门引导参观。入厂参观时由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由保安签注出厂时间。
(未完,全文共1657字,当前显示5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