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关于抚州市市本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如何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的生存、发展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详细了解抚州市本级失地农民的现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要求安排,我局派员对抚州市本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整理如下:

一、市本级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抚州市本级征收土地面积为8793.26亩,被征地人数9658人,已认定失地农民身份人数为7744人,参保6971人。据调查,失地农民主要生产生活来源为外出务工、领取养老保险两种方式,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为1435人,占参保人数的20.59%。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1、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兄弟市的做法,我市出台了《抚州市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操作办法》,为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的稳妥推进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2、被征用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以货币形式(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偿和办理失地农民社保。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村小组村民,可按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1策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就办理社保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由政府补助15年个人应缴纳的60%,个人缴纳40%。

三、各个单位在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中的职责

按照标准明确、村民自决、政府审核、阳光运作的原则,坚持以户为单位认定,以村小组为单位申报,规范执行“三审核二公示”的程序,即:先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经村小组全体户主会议初审,初审后把名册报村民委员会讨论二度审核,二审后在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册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公安、土管、财政、农业部门共同三度审核,三审无异议后,将名单在村组再公示,公示后名单送交国土部门,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国土、财政、人社和农业等部门联合会审,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国土部门颁发失地农民证,并报政府备案。

四、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2015]81号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8%以及单独预留每亩6000元用于养老保险费补贴,仍不足的通过争取上级奖励资金、当地财政补贴或其他渠道解决。

五、当地在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未完,全文共2946字,当前显示9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